关于桂东县201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计划调整的批复
郴州市移民局:
你局《关于桂东县2012年度后扶基金项目计划变更的请示》(郴移〔201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桂东县201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计划中安排的普乐乡堡下村安全饮水项目调整为桂东县桥头乡百果河堤工程项目,总投资为5万元。
二、根据《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湘移发〔2010〕5号)关于“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所确定的项目须经村组大多数移民同意”的规定,此次计划项目调整,应符合移民意愿,并将其录入项目档案。
三、请你局督促指导桂东县移民局严格按照此批复精神,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2013年9月10日
主办单位:湖南省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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