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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移民至湖南省800多名移民人口补助等问题申报

湖南省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hnym.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6月12日 【字体:

来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冒昧的的打扰您我表示歉意。我是湖南省汨罗市红花乡红花村的村名冷秋萍。自2001年响应政府的号召,重庆忠县移民到此地。想询问您关于外省移民至湖南的每人每户的前期扶植和后期补助的金额和相关文件说明,还还请您详细的告知。

    目前的我们这个队上的情况是每人拿到的前期补助是7050元人民币左右(但是听闻每人应是6万元人民币,但是之前我们还不懂中央下发的文件精神,所以至今仍是不懂),后期补助每人50元人民币。而家庭新增人口,则没有任何住房和土地,更没有相关补助。目前大家生活情况日渐拮据,还望领导能给予重视,解决我们三峡移民的生存生活问题。

十分感谢您,并急切的期待您的回信。

    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回复:

来信收悉:

    根据2000年1月国务院三峡建委《关于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农村移民出市外迁安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三峡外迁移民安置资金为每人20895元,其中由迁入地政府掌握使用的生产安置费和基础设施费每人15469元,迁入地政府实施管理费每人698元;直接由迁入地政府发放给三峡移民个人的资金分别是过渡期生活补助费和生产资料购置费每人3875元,困难户补助费每人853元,三峡移民迁入后已全部足额发放给了移民个人。2010年,国家给三峡移民人均安排了10610.47元的“两金”补助资金,我省以项目扶持方式全部足额落实到户。另外,从2006年7月1日起,三峡移民统一纳入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范围,每人每年600元,扶持20年。除此之外,国家三峡办再未安排其他资金给迁入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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