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本人新化籍,父辈为库区移民,07年开始领移扶,直补300元/人*每年(因村内修路扣300元/人 *每年),11年换新折后,12年开始领补助600元/人*每年。
问:不是直补600元*每人/年?自然死亡是不是就停止补助?
回复:
来信收悉。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的规定,后期扶持实行“一个尽量两个可以”,即尽量直补到人,可以项目扶持、可以两者结合。具体扶持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依据《湖南省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湘移发【2010】5号)的规定,后扶直补对象中的死亡人口必须予以核减,从下年度起停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
主办单位:湖南省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邮编:410001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曙光中路3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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