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河口水电站大坝
河口水电站位于绥宁县境内沅水一级支流巫水中下游,距绥宁县城29.5㎞,该电站是2004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在巫水干流修建的第八级电站,由绥宁县绿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总投资1.1亿元,于2003年开工,2005年12月采取低水头试运行发电。河口水电站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849km2,占巫水流域面积的67.5%,多年平均流量67.0m3/s,水库正常蓄水位267.0m,死水位265m,总库容量2991万立方米,调节库容416万立方,仅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装机20.1MW,多年平均发电量8354万千瓦时。 水库淹没影响涉及绥宁县河口乡、竹舟江乡和会同县的金子岩乡等三个乡、9个村、26个村民小组,淹没耕地面积377.8亩,其中水田304.3亩,旱地73.5亩;园地面积76.59亩;林地面积313.07亩;淹没影响人口为1505人,拆迁房屋88078.6㎡;淹没主要专项设施为机耕道4.7km,通讯电缆4.5km,10KV电力线路3.6km。库区无重要的工矿企业和文物古迹。 坝区永久性占地面积29.75亩,其中耕地6.75亩(水田2.5亩,旱地4.25亩),林地23亩(用林地15亩、灌木林8亩)。共需搬迁5户18人(全部为农业人口),拆迁房屋1015㎡(全部为私房),其中木房731㎡,杂房284㎡以及晒坪等部分附属设施。坝区临时占地面积45亩,均为荒滩地,不涉及耕地和人口搬迁。
主办单位:湖南省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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