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县市移民管理机构: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16〕34号)和省移民局《2018年全省移民工作要点》(湘移发〔2018〕1号)及《关于精准扶持推进重点移民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湘移发〔201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年度项目计划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报备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计划(600元以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及预控数下达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及下达情况
截止2018年7月,我省已到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13.704415亿元。经商省财政厅同意,我局统筹安排精准扶持推进重点移民村建设资金3.045亿元,其余10.659415亿元按照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人数、国家标准建档立卡贫困移民人数、大中型水库座数、财政困难程度系数和绩效综合考评系数等5个因素,将资金测算到各县市区,其中,湘财综指〔2018〕23号文件已下达项目资金1.319415亿元,本次计划下达项目资金12.385亿元(详见附件1)。
(二)项目计划预控数下达情况
2018年3月27日,省财政厅、省移民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项目资金控制数的通知》,将5亿元项目计划预控数测算到各县市区,其中: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计划(600元以外)资金1.955亿元(湘财综指〔2018〕23号文件已下达资金1.319415亿元),用于各县市区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项目计划(600元以外)的实施;精准扶持推进重点移民村建设专项资金3.045亿元,由省级统筹安排用于203个重点移民村建设项目的实施。
根据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到位(已到位13.704415亿元)和项目计划预控数下达(已下达5亿元)情况,本次计划下达项目资金预控数8.704415亿元。请各市州、县市区根据测算到本地的项目计划预控数额度,按照“突出重点、精准扶持”的原则,报备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计划(600元以外)。
二、计划编制要求
1. 凡编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移民政策,项目选取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重点安排在移民人数较多及移民群众急需解决的突出民生问题较多的地方,确保移民真正受益和移民区社会稳定。
2. 凡进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必须是纳入移民后扶“十三五”规划且前期工作已落实的项目,项目申报要求项目名称规范、建设地点明确、表格内容填写齐全。
3. 本批计划应按照“补齐短板、提升水平、突出主业”的原则,围绕移民脱贫解困、重点移民村建设,突出安排以增加移民收入、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为主要内容的项目。
三、计划编报组织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移民管理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计划编报工作,安排专门力量,认真组织编报。所有项目必须通过“湖南移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对不按要求申报或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报备未通过的,各县市区不得擅自审批下达项目计划。各市州移民管理机构要积极履责,严格审查,对违规安排的项目坚决予以剔除。本次项目计划报备情况记入平时绩效考核台账。
四、备案程序
省财政直管县(含洪江区)的项目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移民管理机构备案;市州移民管理机构将同意备案的省财政直管县(含洪江区)项目计划和市州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的市州本级及所辖区(含长沙县及湘西自治州所辖县市)项目计划报省移民局、省财政厅备案。
联 系 人:肖红春、杨英姿;
联系电话: 0731—85495065;
电子邮箱:shengguihuachu@126.com。
附件:1. 2018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分配表
2. 2018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预控数分配表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主办单位:湖南省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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