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湖南省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九届纪委第八次全会精神,把专项检查与整体推动《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配套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并以此为契机,着力解决当前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促进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
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是局机关(含二级机构)在职省管党员领导干部(即局领导);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包括正、副处长(主任)、正、副调研员;正、副主任科员。
(二)检查内容
1、局机关及二级机构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情况;
(2)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情况,包括治理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之便插手移民项目工程招投标或为亲戚朋友介绍工程承包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的情况;
(3)结合对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稽查、资金内审等情况,选定3—5个县(市、区)进行专项检查。
2、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定遵守了“八个严禁”、“52个不准”,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了纠正整改以及是否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中进行了对照检查。
(2)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时、如实、全面地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了规定事项。
三、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机关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颜向阳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卫兵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及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各处室(中心)明确1名副处长(副主任)负责有关具体工作的衔接与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专项检查工作自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0月30日结束,主要包括自查自纠、督查整改、整章建制三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8月)
各处室(中心)党支部要认真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各处室(中心)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检查对象要认真撰写个人自查自纠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纠正处理。自查面必须达到100%。自查自纠报告于8月25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2、督查整改阶段(9—10月)
各处室(中心)要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对被确定为进行专项检查的县市区,要在严格执行移民项目计划、严格移民资金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
3、建章立制阶段(截止10月底)
各处室(中心)要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具体意见,将建章立制贯穿于专项检查工作全过程。认真梳理现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着重围绕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移民项目工程、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戚朋友谋取利益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创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同时,对不适应的制度要进行及时修订完善。
五、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检查是中央和省委推动《廉政准则》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确保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落到实处。
1、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谋划,具体安排,务求落实。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参与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2、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抓好督查整改,从严要求,防止走过场。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要自觉参与到专项检查中去,对照准则做好自我检查,做学习、落实《廉政准则》的表率。
3、有关处室要积极主动配合对重点县市区的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发挥警示作用,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4、对专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进行纠正整改。要通过此次专项检查积极探索全省移民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完善、创新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体系,切实解决移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
各处室(中心)要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10月25日前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附件:
1、处室(中心)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格式
2、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格式
附件1:
处室(中心)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格式
关于《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
自查自纠的报告
局党组:
ΧΧ处室(中心)
年 月 日
附件2:
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格式
关于《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
自查自纠的报告
局党组:
ΧΧ单位ΧΧ职务ΧΧ(姓名)
年 月 日
主办单位:湖南省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邮编:410001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曙光中路391号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0618号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0005
技术支持: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