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移发[2011]2号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库移民工作绩效考核
暂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移民局(办),处室(中心):
现将《湖南省水库移民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移民工作 绩效考核 办法 通知
湖南省水库移民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修订稿)
为全面推进全省水库移民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移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扎实推进全省水库移民工作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抓水库移民工作的责任,不断提升各级水库移民工作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激发广大水库移民工作者干事创业的活力,推动全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全面,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的原则;
——坚持考评公开,客观公正,奖惩兑现的原则;
——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内容和记分标准
1、考核对象
移民工作年度绩效考核的对象为各市州、县市区有水库移民工作的水库移民管理机构。
2、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党委政府重视情况(7分)。包括:①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或市(州)长、县(市、区)长办公会研究水库移民工作1次以上记1分;②将移民区经济发展纳入当地“十二五”规划,将移民工作纳入市县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记2分;③将移民机构人员工作经费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记1分;④加强移民工作机构建设记1分;⑤大力整合投入,按有关文件精神将强农惠农等政策资金的20%优先安排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记2分。
(2)规划、年度计划编报及实施情况(15分)。包括:①按程序及时编制、呈报移民后期扶持、淹没补偿费项目资金规划、年度计划记3分;②按程序做好移民后扶资金、淹没补偿费项目前期工作记3分;③抓好库区“十二五”规划完善和规划项目实施启动工作记4分;④完成各类年度计划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和验收工作记5分。
(3)移民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25分)。包括:①严格执行移民项目计划,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没有擅自调整计划项目,没有擅自超规模、超标准使用项目资金记7分;②市州、县市区政府没有调剂、挪用移民资金,有关部门没有滞留、截留、强占和巧立名目收取移民资金,移民机构没有挤占、挪用移民项目资金,任何个人没有贪污、非法占用移民资金记8分;③实行县级报账制并分类核算、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台账、报表及时准确记6分;④根据省局年度审计计划,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记4分。
(4)为移民办实事情况(25分)。包括:①完成移民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任务记5分;②及时发放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直补资金记5分;③完成移民产业开发任务记5分;④做好特困移民帮扶和受灾移民救济救助工作记5分;⑤完成移民避险搬迁安置工作任务记5分。
(5)移民维权维稳情况(20分)。包括:①完成新上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任务记4分;②认真做好已建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记3分;③及时核定、上报、下达新建水库移民后扶人口记3分;④认真贯彻水库移民政策法规,落实移民维稳工作责任制记5分;⑤认真做好移民信访工作和配合地方政府与有关部门做好移民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记5分。
(6)管理效能与作风建设情况(8分)。包括:①加强移民基础数据库、后期扶持项目库建设,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和各类材料与政务信息记3分;②实行政务公开,移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上网公布记2分;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移民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记1分;④在加强移民部门管理工作和干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上有新举措、新成效记2分。
四、考核组织与实施
1、组织领导
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成立由省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移民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由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处室(中心)一名副处长(副主任)为成员,具体负责绩效考核工作。
市州移民局负责所辖县市区移民工作绩效考核,主动配合省局平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
2、考核方法
(1)坚持按日常督查、不定期抽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省局绩效办平时采取面上督查、随机抽查、组织市州(县市区)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经常性检查,每季度对市州工作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并适时组织督办。年终由省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市州进行现场考核。
各市州移民局配合省局对县市区进行考核抽查。
(2)年度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每项考核内容明确由一个或两个以上处室(中心)为主考核。考核目标任务指标针对市州、县市区移民工作重点不同实行差异化层级管理,各市州考核指标由市州移民局和省局相关处室(中心)及绩效办共同商定,省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县市区考核办法由各市州参照省局对市州考核的办法自行制定,报省局绩效办备案。
省局对市州的年终考核,依据指标完成情况(满分为80分,其中日常考核占70%,年度实地考核占30%)、系统内公认度测评情况[满分为20分,省局领导与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县市区移民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占10分]客观公正地记分,考评记分结果经局分管领导签字认可、绩效办汇总评审后,报局党组审定。
(3)县市区考核由市州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实施,时间须在省局对市州考核前进行。考核程序为:县市区向市州申报,市州组织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和按规定提出的省级移民工作先进县市区名单报省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省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先进县市区进行复核、审定。
(4)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由省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即时制定下发。
3、考核时间
本《办法》考核的时间段为上年
五、考核等次确定及结果运用
1、考核等次确定
按绩效考核综合得分高低对14个市州进行排序,并在得分80分以上市州中评出优秀单位3个、优良单位5个,其余为合格或不合格单位。经市州推荐、省局绩效办综合平衡、省局党组审定,在县市区中全省评选20%左右的移民工作先进单位。
凡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评先“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单位:①市州、县市区移民机构在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上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②市州、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干部在移民资金使用管理上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③市州、县市区移民机构信访稳定工作按照《移民稳定工作责任书》的规定执行。
凡市州移民机构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否决市州本级;凡县市区移民机构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除否决县市区本级外,市州负领导责任,每发生一起扣1分。
2、结果运用
对市州优秀、优良单位和县市区先进单位给予一定的项目扶持资金奖励,并在全省进行通报表彰。绩效考核结果在“湖南移民网”公示,并通报至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组织部长。
六、考核工作要求
1、各市州、县市区移民局(办)务必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落实职责,切实抓出成效,不断促进移民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2、市州、县市区移民工作机构要积极配合,真实反映情况,提供准确数据。省局绩效办、处室(中心)要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和考核纪律,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各级移民工作机构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不断改进和完善移民工作绩效考核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绩效考核长效机制,促进全省移民事业科学发展。
本办法从2011年起施行。
附件:
1、全省移民工作绩效考核县市区名单
2、××年度湖南省××市州移民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
3、××年度省局领导、处室(中心)负责人对各市州移民工作机构公认情况测评表
4、××年度县市区移民工作机构负责人对本市州移民工作机构公认情况测评表
5、××年度市州移民工作绩效考核综合得分统计表
附件1:
全省移民工作绩效考核县市区名单
长沙市: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岳麓区
株洲市:炎陵县、茶陵县、攸县、醴陵市、株洲县
云龙示范区、荷墉区、芦淞区
湘潭市: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九华区
衡阳市、衡南县、衡阳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
常宁市、耒阳市、珠晖区、蒸湘区、石鼓区、 雁峰区、华新开发区
邵阳市:新宁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
城步县、绥宁县、邵东县、新邵县、双清区、
大祥区、北塔区
岳阳市:平江县、汩罗市、湘阴县、华容县、岳阳县
临湘市、君山区、云溪区、岳阳楼区、屈原区
岳阳经济开发区
常德市:鼎城区、武陵区、德山经济开发区、汉寿县、桃源县、临澧县、石门县、津市市、安乡县、澧县、西湖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洞庭管理区
张家家界市:慈利县、桑植县、永定区、武陵源区
益阳市:安化县、沅江市、桃江县、资阳区、赫山区
大通湖区、南县、高新区
娄底市:新化县、冷水江市、涟源市、双峰县、娄星区
娄底经济开发区
郴州市:资兴市、北湖区、苏仙区、宜章县、嘉禾县
临武县、桂东县、永兴县、安仁县、桂阳县
汝城县
永州市:宁远县、双牌县、冷水滩区、江永县、蓝山县
零陵区、祁阳县、江华县、道县、东安县
新田县、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
怀化市:沅陵县、洪江区、洪江市、芷江县、靖州县
中方县、通道县、麻阳县、溆浦县、新晃县
鹤城区、会同县、辰溪县
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
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
附件2:
××年度湖南省××市州移民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
序号 | 考评内容 | 主 要 考 核 指 标 | 标准分值 | 考 核 细 则 | 考核方式 | 日常考核 责任分工 | 考核 计分 |
1 | 领导重视程度 (7分) | ①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或市(州)长、县(市、区)长办公会研究水库移民工作1次以上; | 1 | | 查会议纪要 | 办公室 | |
②将移民区经济发展纳入当地“十二五”规划,将移民工作纳入市县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 2 | | 查文件 | 规划计划处 纪检监察室 | | ||
③将移民机构人员工作经费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1 | | 查文件和统计数据 | 资金财务处 | | ||
④加强移民工作机构建设; | 1 | | 查资料 | 办公室 | | ||
⑤大力整合投入,按有关文件精神将强农惠农等政策资金的20%优先安排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情况。 | 2 | | 查文件 | 办公室 | | ||
2 | 规划、年度计划编报及实施 情况 (15分) | ①按程序及时编制、呈报移民后期扶持、淹没补偿费项目资金规划、年度计划; | 3 | | 查规划计划等资料 | 规划计划处 搬迁安置处 后期扶持处 资金财务处 | |
②按程序做好移民后扶资金、淹没补偿费项目前期工作; | 3 | | 查项目资料 | 规划计划处 搬迁安置处 后期扶持处 资金财务处 | | ||
③抓好库区“十二五”规划完善和规划项目实施启动工作; | 4 | | 查资查 | 规划计划处 后期扶持处 | | ||
④完成各类年度计划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和验收工作。 | 5 | | 查资料看实地 | 规划计划处 搬迁安置处 后期扶持处 资金财务处 | | ||
3 | 移民资金管理和 使用情况 (25分) | ①严格执行移民项目计划,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没有擅自调整计划项目,没有擅自超规模、超标准使用项目资金; | 7 | | 查资料 | 资金财务处 规划计划处 后期扶持处 搬迁安置处 | |
②市州、县市区政府没有调剂、挪用移民资金,有关部门没有滞留、截留、强占和巧立名目收取移民资金,移民机构没有挤占、挪用移民项目资金,任何个人没有贪污、非法占用移民资金; | 8 | | 查会计资料 | 资金财务处 纪检监察室 | | ||
③实行县级报账制并分类核算、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台账、报表准确及时; | 6 | | 查资料 | 资金财务处 纪检监察室 | | ||
④根据省局年度审计计划,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4 | | 查资料 | 资金财务处 纪检监察室 | | ||
4 | 为移民办实事情况 (25分) | ①完成移民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任务; | 5 | | 查资料 | 移民培训中心 规划计划处 | |
②及时发放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 | 5 | | 查资料 看实地 | 资金财务处 后期扶持处 纪检监察室 | | ||
③完成移民产业开发任务; | 5 | | 查资料 访移民 | 规划计划处 经济服务中心 | | ||
④做好特困移民帮扶和受灾移民救济救助工作; | 5 | | 查资料 看实地 | 资金财务处 后期扶持处 纪检监察室 | | ||
⑤完成移民避险搬迁安置工作任务。 | 5 | | 查资料 实地察看 | 后期扶持处 | | ||
5 | 移民维权维稳情况 (20分) | ①完成新上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任务; | 4 | | 查资料 看实地 | 搬迁安置处 政策法规处 | |
②认真做好已建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 3 | | 查资料 看实地 | 政策法规处 搬迁安置处 后期扶持处 | | ||
③及时核定、上报、下达新建水库移民后扶人口; | 3 | | 查资料 | 后期扶持处 | | ||
④认真贯彻水库移民政策法规,落实移民维稳工作责任制; | 5 | | 查资料 看台帐 | 政策法规处 业务处室配合 | | ||
⑤认真做好移民信访工作和配合地方政府与有关部门做好移民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 | 5 | | 查资料 看台帐 | 政策法规处 | | ||
6 | 管理效能与作风 建设情况 (8分) | ①加强移民基础数据库、后期扶持项目库建设,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和各类材料与政务信息; | 3 | | 查数据 和项目库 | 规划计划处 后期扶持处 办公室 | |
②实行政务公开,移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上网公布; | 2 | | 查资料 看网页 | 办公室 资金财务处 | | ||
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移民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 1 | | 查资料 | 后期扶持处 | | ||
④在加强移民部门管理工作和干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上有新举措、新成效。 | 2 | | 查资料 访部门 | 机关党委 纪检监察室 | | ||
日常考核或实地考核得分合计 | |
注:①年度考核周期自上年
填表人签名: ;考核负责人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年度省局领导、处室(中心)负责人
对各市州移民工作机构公认情况测评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档次及对应分值 | 优 (10分) | 良 (8分) | 合格 (6分) | 不合格 (5分) | 备 注 |
长沙市 | | | | | |
株洲市 | | | | | |
湘潭市 | | | | | |
岳阳市 | | | | | |
衡阳市 | | | | | |
郴州市 | | | | | |
永州市 | | | | | |
邵阳市 | | | | | |
益阳市 | | | | | |
常德市 | | | | | |
张家界市 | | | | | |
怀化市 | | | | | |
湘西州 | | | | | |
娄底市 | | | | | |
注:1、此表由省局领导和处室(中心)负责人对各市州移民工作机构履行职责、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总体评价;
2、填表人对某一市州移民工作机构进行公认情况测评,仅限于所对应宾栏的四个档次内任选一档打“√”,多选无效。
附件4:
××年度县市区移民工作机构负责人
对本市州移民工作机构公认情况测评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档次及对应分值 | 优 (10分) | 良 (8分) | 合格 (6分) | 不合格 (5分) | 备 注 |
长沙市 | | | | | |
株洲市 | | | | | |
湘潭市 | | | | | |
岳阳市 | | | | | |
衡阳市 | | | | | |
郴州市 | | | | | |
永州市 | | | | | |
邵阳市 | | | | | |
益阳市 | | | | | |
常德市 | | | | | |
张家界市 | | | | | |
怀化市 | | | | | |
湘西州 | | | | | |
娄底市 | | | | | |
注:1、此表为被考核市州所在县市区移民工作机构负责人对本市州移民工作机构履行职责、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情况作出客观公正总体评价及考评办统计汇总的通用表;
2、填表人仅对本市州移民工作机构进行公认情况测评,限在对应本市州宾栏的四个档次内任选一档打“√”,多选无效。
附件5:
××年度各市州移民工作绩效考评核综合得分统计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单 位 | 指标考核得分 (标准分80分) | 系统内公认情况分层测评得分 | 考评综合得分 (标准分 100分) | 考 评 等 次 | 考评排名 | 备注 | |
省局局领导和处室 (中心)主要负责人测评 (标准分10分) | 县市区移民机构 主要负责人测评 (标准分10分) | |||||||
1 | 长沙市 | | | | | | | |
2 | 株洲市 | | | | | | | |
3 | 湘潭市 | | | | | | | |
4 | 岳阳市 | | | | | | | |
5 | 衡阳市 | | | | | | | |
6 | 郴州市 | | | | | | | |
7 | 永州市 | | | | | | | |
8 | 邵阳市 | | | | | | | |
9 | 益阳市 | | | | | | | |
10 | 常德市 | | | | | | | |
11 | 张家界市 | | | | | | | |
12 | 怀化市 | | | | | | | |
13 | 湘西州 | | | | | | | |
14 | 娄底市 | | | | | | | |
注:此表由省局考评办汇总。
主办单位:湖南省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邮编:410001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曙光中路391号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0618号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0005
技术支持: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